為回饋電子點數會員利用超商代收方式儲值點數,凡98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以超商代收方式儲值者,每儲值1,000元(未稅)回饋點數30點(即享有1,030點的服務)。回饋的點數將於當次儲值的發票上載明,您亦可上網查詢點數回饋的紀錄。(980609管理部)